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标准和供应对象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会同建设部2002年11月17日颁布了《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并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由建设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制定颁布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严格界定了经济适用住房性质,即: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会同建设部2002年11月17日颁布了《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并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由建设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制定颁布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严格界定了经济适用住房性质,即: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办法》首次提出了严格控制经济适用房户型的标准以保证真正用于保障收入较低、住房较困难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