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开征“物业税”则将彻底改变这种商品房价格的构成方式,将这些费用分期由政府收取,均摊到房屋的保有阶段。如此一来,开发商不必集中将如此多的税费一次性交纳,开发成本必将大幅度下降,商品房价格也将下降无疑。 [详细] [评论]
[编者按] 房价在中央政府的“调控组合拳”下依然“高烧不止”,一些城市已经严重超出了普通消费者的接受范围,甚至开始影响社会和谐问题。对此,国税总局已经在北京、辽宁、江苏、深圳等10个省市进行房地产模拟“物业税”评税试点。并且,将于明年有望在现有10个试点城市中选择部分城市进行“实转”。 自此有关物业税与房价关系的班辩论展开了